168体育app黄冈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投资引导性通告

2025-01-10

  获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国务院办公厅《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国办函〔2021〕47号)等规定

  获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国务院办公厅《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国办函〔2021〕47号)等规定,为贯彻《全省生态环境系统贯彻落实湖北省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三年攻坚实施方案(2023-2025年)》《湖北省生态环境厅2024年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投资引导性通告》有关要求,现制定黄冈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投资指引,引导社会资本理性投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项目建设。

168体育app黄冈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投资引导性通告(图1)

  根据危险废物物联网监管系统统计,2023年全市危险废物产生量为11.9万吨,按照产生类别排名,产生量前八类危险废物分别为:HW18焚烧处置残渣(39.06%),HW11精(蒸)馏残渣(18.11%),HW06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12.93%),HW02医药废物(10.74%),HW49其他废物(7.08%),HW34废酸(4.23%),HW12染料、涂料废物(2.29%),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1.61%)。

  2022年底全市贮存危险废物0.1万吨,2023年底贮存危险废物0.2万吨。

  截至目前,全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持证单位10家,核准经营规模共51.31万吨/年。其中,只综合利用危险废物经营单位6家(总规模25.5万吨/年),只处置危险废物(不含医疗废物)经营单位1家(规模3.4万吨/年),同时利用和处置危险废物(不含医疗废物)的经营单位3家(总规模22.45万吨/年),医废焚烧处置单位1家(总规模0.36万吨/年)。

  2023年,全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单位处置量为13.22万吨,平均运行负荷率为25.7%。

  截至目前,全市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利用处置能力为19.2万吨/年,2023年实际利用处置量为1.4万吨,负荷率为4%;HW17表面处理废物利用处置能力为1.9万吨,2023年实际利用处置量为0.1万吨,负荷率为5%;HW31废铅蓄电池收集能力为6万吨/年,2023年实际收集量为0.5万吨,负荷率为8%;HW34废酸利用处置能力为4万吨/年,2023年实际利用处置量为0.5万吨,负荷率为12.5%;HW06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利用处置能力为3.7万吨/年,2023年实际利用处置量为1.1万吨,负荷率为29%;HW49其他废物利用处置能力为3.4万吨/年,2023年实际利用处置量为1.4万吨,负荷率为41%;HW11精(蒸)馏残渣利用处置能力为9.8万吨/年,2023年实际利用处置量为4.4万吨,负荷率为44.9%。

  依据《湖北省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三年攻坚实施方案(2023-2025年)》《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投资引导性通告》等意见,综合全市危险废物产生和利用处置情况分析,提出投资指引如下。

  (一)重点支持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等利用能力不足的综合利用项目;在环境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支持市内利用技术成熟、资源化程度高、风险可控的危险废物实行“点对点”定向利用豁免管理试点项目。

  (二)鼓励现有废电路板粗加工、废矿物油和煤焦油短流程预处理、废包装物清洗破碎磁选等工艺落后、资源化利用率不高的利用项目进行提档升级。

  (三)请谨慎投资以下项目:涉危险废物焚烧、填埋(柔性)建设项目;以危险废物跨省转移为主要来源的资源化利用建设项目;采用预处理方式和利用后的产物不符合相关产品技术标准及产业政策、生态环境保护有关管理要求的建设项目;二次铝灰、HW06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HW08 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HW11(废煤焦油)、HW17表面处理废物、HW22含铜废物、HW23含锌废物、168体育HW31(900-052-31,废铅蓄电池)、HW34废酸、HW35废碱、HW46含镍废物、HW48有色金属采选和冶炼废物(含铝灰)、HW49(900-041-49,废旧沾染类危险废物;900-045-49,废电路板)、HW50(精炼石油产品、基础化学原料制造、环境治理等产生的废催化剂)等同质化的资源化利用项目。